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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优质生源奖励办法(试行)

为加强学校专科生招生工作,吸引更多的优质生源,促进专科生教育工作更好地发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对填报我院并录取就读学生的奖励办法

1.高考分数线达到或超过一专线, 在新生正式报到注册后,给予入学助学金3000/生(此项奖励仅限入学后第一年发放)。

2.高考分数线达到或超过二本线, 在新生正式报到注册后,给予减免第一学年学费的奖励。

第二条  对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奖励办法

1.高考分数线达到本校高考录取分数线最低标准。

2.填报我院并录取就读。

3.获得国家级及以上文体比赛奖励者,在入校时,奖励2000/生;获得省级文体比赛奖励者,在入校时,奖励1000/生。

4.竞赛等级评判标准

1)国际性竞赛: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大学生体育联合会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举办的世界性竞赛。

2)国家级竞赛:指国家政府职能部门(如教育部、科技部、文化部、体育总局等)及共青团中央等主办的全国性竞赛。

3)省级竞赛:指省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如教育厅、科技厅、文化厅、体育局等) 及团省委等主办的全省性或跨省区的各类竞赛。

4)其它竞赛:指省级或国家一级专业协会(学会)、省级或国家级艺术类一级协会、社团及新闻媒体等举办的有较大影响的民间赛事。此类竞赛获奖不在学生奖励范围内。

第三条  一志愿录取、特长生招生计划完成等工作,将纳入各二级培养单位年终考核,并在全校公布大专生招生情况。

第四条  优质生源奖励评选流程

(一)申报。在新生入学取得正式学籍后,学生工作及保卫处向系部下发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优质生源奖励评选通知,系部组织学生进行申报,并将申报名单提交学生工作及保卫处。

(二)初审。学生工作及保卫处汇总各系申报名单,并进行初审,将初审名单提交招生就业处。

(三)复审。招生就业处对志愿填报和录取分数进行复审,待审核无异议后,在全院公示奖励名单。

(四)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后,若无异议,确定最终奖励名单。

(五)发放。学生工作及保卫处根据奖励公示名单,制作奖励金额明细表,提交计划财务处,并协助计划财务处做好发放工作。

第五条  附则

对第一志愿录取学生和特长生的奖励金额及奖励标准将根据当年国家高考录取分数线进行调整,以学生工作及保卫处发放的通知为准。